经济犯罪挪用资金罪应该怎么预防呢?管辖主体是谁呢?
在经济犯罪中,挪用资金罪看似没有贪污罪危害性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挪用资金罪往往会带来后续的一系列的麻烦。所以为防止危害发生,挪用资金罪的预防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经济犯罪挪用资金罪应该怎么预防呢?挪用资金罪的管辖主体是谁呢?
曾雨佳律师
辽宁沈阳知名律师,承办交通事故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经济犯罪挪用资金罪应该怎么预防?
1、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公司、企业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建立和完善合理的用人机制,严格劳动用工手续,明确各自的身份、职责、职务和严格落实报酬的结算。
2、要堵塞可资犯罪的漏洞。对财务、销售等重点岗位定期审计和对帐,规范销售操作规程,健全货物发放和货款回收制度,并建立客户应收款明细帐、业务员个人明细帐和和企业、客户、业务员对帐制,详细记载每份合同的发货、收款情况,做到来有来路,去有去处,堵塞各种可能造成财物流失的漏洞,使一些心怀不轨的员工知难而退。同时坚持通过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等工具进行资金结算,提倡通过银行以托收承付、汇兑等现代支付手段收取货款,尽量减少现金交易,规定收回的现金要及时交财务。
3、要加强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经常聘请法律专业人员为员工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他们的守法自律意识,促使有犯罪念头的人悬崖勒马,尽量少发案,减少损失。
4、企业法人要树立以法治企的观念,经常查找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
5、加强防范和打击,一旦发现员工职务犯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从早从快进行打击。
挪用资金罪的管辖主体是谁呢?
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应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于职工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的,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曾雨佳律师
辽宁沈阳知名律师,承办交通事故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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